標題:

因工作受傷.公司是否支付我薪水.

發問:

我因工作受傷手脫臼.工司有支付我一月的薪水.在我養傷這段日子.僱主連來關心都沒有.卻要我去公司給他們看.我當然沒去{因我要復健}.然後卻要我去上班.手沒好我不可能去.第2個月就沒支付我薪水 請問:現在手還沒好.公司是否支付我第2個月薪水.我該如何做.該向那個機關申訴...

最佳解答:

勞基法職業災害補償第五十九條(職業災害之補償方法及受領順位)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、殘廢、傷害或疾病時,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。但如同一事故,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,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,雇主得予以抵充之:一、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,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。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,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。二、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,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。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,經指定之醫院診斷,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,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,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,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。三、勞工經治療終止後,經指定之醫院診斷,審定其身體遺存殘廢者,雇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殘廢程度,一次給予殘廢補償。殘廢補償標準,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。四、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,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,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。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左:(一)配偶及子女。(二)父母。(三)祖父母。(四)孫子女。(五)兄弟、姐妹。我之前的老闆也是這樣,非但不聞不問,而且還在我手開完刀的下午叫我回去上班(因手指壓裂傷必須整形手術),後來就資遣我了,不過我倒是沒去申訴如果你想去申訴的話,可到勞工局申訴

其他解答:

我想你應該可以打電話給勞工局的人問看看'其實勞工有很多福利我們都不曉得'但等你問過之後你會發現勞工局的人態度都很好'而且也都挺為辛苦的勞工們著想滴 ~~~~上網查勞工局的電話(有分縣市)'看你屬於哪裡的'將你的情形跟他们說'他们會為你解答ㄛ~~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嘞!!!DF6FCCC182CA72B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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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王裕璇努賬原羌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